各投标人:
我司受华中农业大学的委托,组织华中农业大学第三综合实验楼室外景观工程的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对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如下澄清:
1、给水管工程量计算有误,dn50计算4.63m,实际96.04m,dn32计算104.63m,实际212.25m,dn25计算160.66m,实际217.09m。
回复:dn50管道工程量96.04m,dn32管道工程量104.63m,dn25管道工程量217.09m。
2、我公司在收到招标文件和清单文件后,认证阅读文件,积极组织商务部和技术部,对本项目做了详细的市场分析,价格分析,技术分析,发现本项目拦标价严重偏离市场行情,价格已经低于市场施工成本,请核实拦标价,避免因价格问题造成后期问题。
回复:本工程材料价参考10月武汉建设工程信息价以及校内同期类似工程中相同部分的材料价格,现调整给水管道工程量及部分材料价格后控制价总价调整为:3172373.29元。
3、本项目投标使用哪一年定额标准,是2013年还是2018年?
回复:采用18版定额。
4、本项目水电费用怎么记取?
回复:水材料单价4.3元,电材料单价1.35元。
5、现将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18年11月15日下午14:30分。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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